轻罪辩护的核心目标
降低罪名等级:将可能被认定的重罪(如故意杀人罪)辩护为较轻罪名(如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)。
减轻刑罚处罚:在同一罪名中,通过情节认定(如自首、从犯、未遂等)争取更轻的刑期(如从有期徒刑 10 年减至 5 年)或非监禁刑(如缓刑、管制)。
法定不起诉:也称不起诉,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具有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包括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不予起诉决定作出后,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未受过刑事处罚,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其他法律后果。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,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,也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。
诉讼离婚代理
起草和提交诉讼文书(起诉状、答辩状、证据清单等),确定诉讼请求(如请求判决离婚、分割财产、确认抚养权等)。
调查取证:收集支持当事人主张的证据,如对方出轨、家暴、转移财产的证据(聊天记录、报警记录、银行流水等);证明己方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(收入证明、居住环境证明等)。
参与法庭审理:庭审中进行举证、质证、辩论,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,争取法院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处理二审或再审:若对一审判决不服,代理当事人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。